根据《湖北财经经济学院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》的要求,为确保11月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开展,现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答辩要求
首先学院对参加本次正式答辩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核,达到下列要求者,方可进行论文答辩程序。
1.修满规定学分;
2.缴纳全部学费;
3.通过学院组织的预答辩;
4.通过学位论文检测(查重率不超过20%)
二、论文答辩时间
本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时间暂定于在11月2日。答辩学生需要在10月22日之前交答辩论文4本,逾期未交视为放弃本次答辩。
三、答辩注意事项
1.答辩前一周答辩学生需要提交《硕士学位申请书》(含成绩单,须加盖研究生院培养办公章及负责人签字),截止时间10月22日。
2.答辩成绩通过答辩委员无记名投票进行表决,有一票否决的的硕士论文视为未通过此次答辩,须参加2018级硕士研究生的论文答辩。
3. 11月18日之前,将4本终稿论文(需本人和导师签字)交到劝学楼320房间,并把终稿论文电子版发给学习委员。
4. 通过答辩的学生,需上网填写《学位授予信息表》,此表作为学位网认证学位获得者学位的依据。
备注:《硕士学位申请书》到学院网站下载(http://ciet.dufe.edu.cn/yjsjx/xiazaizhuanqu/)